华平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00:13: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
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四)法律
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一)不存在最近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三)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六)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内容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规定,符
合实际情况。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五、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平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