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平: 正平股份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0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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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6-02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所处的阶段: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涉案金额: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城中支行”)的借款合
 同纠纷,涉案金额 74,419,076.93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终审判决结
 果为准。终审判决作出后,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
 计处理。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处理上述诉讼事宜,持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新增诉讼相关事项
   公司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因公司未能按照《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行城中支行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
 金额合计 74,419,076.93 元,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如下: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
   被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被告: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
 限公司、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
  事由: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12 日与中行城中支行签
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分别为 46,000,000 元、22,500,000 元,合
同中就该两笔贷款的利息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等条款作出明确约定。为保障上述
两笔贷款按期偿还,公司子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青海
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分别与中行城中支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海金阳光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行城中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不动产提
供抵押担保。
  二、本次新增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本次新增诉讼均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确定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具体影响,最终影响结果将以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为准。待终审判决生效后,
公司将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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