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
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50,806.00万元。详见公
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五洲新春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96)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本年度预计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030万元。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
次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增加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
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增 本次预 本次增加后
本次增加关联
加前预 计金额 2026 年关联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预计金额
计金额 (万 交易预计金
的原因
元) 额(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新认定关联方
中浙高铁轴承 / 1,000 1,000
设备或接受劳务 后对相关业务
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6,000 6,000 进行预计
丁明华(大连
五洲勤大轴承
有限公司之少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30 30 闲置场地出租
数股东)及其
控制的企业
小计 / 7,030 7,03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企业性质:地方国有企业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永泰路 33 号
法定代表人:郑波
注册资本:2500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专用特种轴承和其他轴承的研发、制造、销售。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36,716.03 万元;净资产:30,095.95 万
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981.22 万元;净利润:-10,766.82 万元(2025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丁明华先生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五洲勤大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洲勤大”)30%股权,丁明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丁明华控制的企业为
公司关联方。
司使用,租赁时间按租赁合同确定,租赁费用将按照统一标准收取。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规则》规定,中浙高铁为公司关联方。
“五洲勤大”)之少数股东,持有五洲勤大 30%的自然人,丁明华先生及其控
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设备或服务以及
厂房土地租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
要,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交易价格参考
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公司与关联方 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
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促进公司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
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
司对关联方存在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