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亚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57,744,80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1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6,259,6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0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 人,代表
股份 21,485,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14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694,60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5 人,代表股
份 694,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7%。
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1%;
反对 15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2,8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0%;
反对 15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3,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4%;
反对 15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8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0%;
反对 15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3,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0%;
反对 15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3,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0%;
反对 15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3,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4,1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4,1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4,1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3%;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0,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4%;
反对 151,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5%;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0,1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8%;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0,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8%;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0,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2%;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1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0,9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7%。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0,9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7%。
表决结果: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
反对 14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0,9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7%。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 57,073,24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23,049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股份数 57,064,13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37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文(武汉)律师事务所邓露翌律师、孙笔清律师出席了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