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 华录 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2 月 5 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
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5 日 9:15-15:00。
股东 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 668 人,代表 股 份
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29,533,2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8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2 人,代表股份 13,857,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2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7 人,代表
股份 14,266,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5 人 , 代 表 股 份 409,20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49%。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肖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1,224,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101%;反对 1,96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00,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183%;反对 1,96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64%;弃权 200,49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