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2 月 5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375 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40.58 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7.20 元/股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2 月 5 日,向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程序
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
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
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26 年 2 月 5 日不存在下列任一期间: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三、本次授予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性的说明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资格,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激励对
象人数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46.27 万股调整为 1,640.58
万股,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412 名调整为 375 名,预留部分授予数量 365.14 万
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约占授予限制
约占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的
额的比例
股) 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余忠 40.56 2.02% 0.03%
董事会秘书
彭卫红 副总经理 40.56 2.02% 0.03%
杨林 职工代表董事 10.42 0.52% 0.01%
赵金秋 财务总监 20.56 1.03%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71 人)
预留部分 365.14 18.20% 0.30%
合计 2,005.72 100.00% 1.65%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与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 3 期解除限售,在解除限售期
内满足本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
除限售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除限售期
基准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
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
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 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解除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 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利
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4% 润增长率不低于 75%
说明: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
体挂钩方式:1、以上各年度指标中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基准增长率则属于未达到当年的解
除限售条件,当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2、以上各年度指标在净利润增
长率均达到基准增长率的前提下,按以下计算法则确定各期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数量。
各期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司级解除限
售股票比例
其中,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确定方法如下(设 X 为考核当期实际同比
考核期公司业绩条件完成情况 指标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当 B>X≥A 80%+(X-A)/(B-A)×20%
当 X≥B 100%
说明:1、以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
除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为计算依据。2、公司业绩考核没有达到目标条
件而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3、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
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各期最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
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个人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主要依据公司绩效管理体
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S A B C D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 100% 95% 90% 80% 0%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
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直线摊销法分
批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2 月 5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
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
来未解锁的情况。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
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的授予日为2026年2月5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崇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
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的规定。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
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为2026年2月5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75名激励对象授予1,640.58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0元/股。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