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 关于开展2026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5 17: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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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2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一、业务概述
   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增强子公司市场竞争力,保障其自身
收款权利,根据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现申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理具体内容
   (一)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
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
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授权范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
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承担应收账
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因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
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
相应利息。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
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
还责任,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
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
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
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二)授权公司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
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促进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
经营活动稳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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