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 关于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5 17: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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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
司 2015-024 号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786 元/股,购买
数量 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
   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
成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538 元/股,购
买数量 18,1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第 1 页 共 5 页
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
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流通股,未曾出售所持股票;共计获得现金股利 7,596,160.00
元(含税)。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
标的股票登记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0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
                     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长至 2026 年 8 月 8 日届满。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第 2 页 共 5 页
件流通股,未曾出售所持股票;共计获得现金股利
   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
标的股票登记至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8 月 23
日届满。
   (三)截至本公告日,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第六、七期员
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6,8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23%。未出现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有
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
情况。
   (五)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
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第 3 页 共 5 页
并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第六期员工持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可相应延长。
清算,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股计划资产。
计划进行市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融资、买入和卖出标的
股票、向持有人分配现金资产等,但相关买卖应符合法律法规
要求。
工持股计划到期后的清算分配方式,可选择现金清算或将到期
仍持有的股票过户到个人名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六、七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安排和股票市场情况择机处置所持公司股票,并根据第
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第 4 页 共 5 页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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