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人民币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999,974.60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园
支行账号为 103307746042 的银行账户 139,085,300.00 元;开立在西安银行向阳
支行账号为 382011580000047922 的银行账户 114,000,000.00 元;开立在招商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曲 江 支 行 账 号 为 129907180410960 的 银 行 账 户
币 4,745,999.42 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 4,477,357.94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686,324.4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94,836,292.23 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F112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
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 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 本次注销
行 产业化项目
西安银行向阳支行 用于高壁垒透皮给药系统 正常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西安曲江支行 129907180410960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 103307746042
中的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元,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办理了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