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6-0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指南》
等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1,426.20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且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6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同
意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向符合条件的
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包括按规定
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CHNG ENG 核心技术(业
马来西亚 1.80 0.1262% 0.0013%
KOOI 务)骨干人员
GUEE KIM 核心技术(业
马来西亚 2.00 0.1402% 0.0015%
SIANG 务)骨干人员
CHIN KIAN 核心技术(业
新加坡 5.60 0.3927% 0.0041%
SHUH 务)骨干人员
SOON GHEW 核心技术(业
马来西亚 5.80 0.4067% 0.0043%
HOONG 务)骨干人员
TANG YONG 核心技术(业
马来西亚 2.40 0.1683% 0.0018%
PENG 务)骨干人员
NG KHAI 核心技术(业
马来西亚 1.20 0.0841% 0.0009%
HENG 务)骨干人员
CHENG, Wan 核心技术(业
中国香港 2.80 0.1963% 0.0021%
chi 务)骨干人员
LEE 核心技术(业
韩国 2.00 0.1402% 0.0015%
KYUNGRAE 务)骨干人员
PANG HUI 核心技术(业
新加坡 5.60 0.3927% 0.0041%
MENG 务)骨干人员
PH?M TI?N 核心技术(业
越南 2.00 0.1402% 0.0015%
D?NG 务)骨干人员
TSAI, 核心技术(业
中国台湾 1.00 0.0701% 0.0007%
WEN-CHU 务)骨干人员
KE LUNG 核心技术(业
中国台湾 5.60 0.3927% 0.0041%
CHIEH 务)骨干人员
核心技术(业
YUAN YU 美国 3.20 0.2244% 0.0024%
务)骨干人员
WANG 核心技术(业
美国 4.00 0.2805% 0.0029%
TINGGE 务)骨干人员
核心技术(业
ZHAO, JIANG 美国 3.20 0.2244% 0.0024%
务)骨干人员
SAW ANN 核心技术(业
美国 3.00 0.2103% 0.0022%
CHUAN 务)骨干人员
CHENG CHIH 核心技术(业
中国台湾 2.24 0.1571% 0.0016%
YA 务)骨干人员
CHENG 核心技术(业
中国台湾 0.84 0.0589% 0.0006%
CHANG-PING 务)骨干人员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和关键岗位人员(852 人)
合计 1,426.20 100.00% 1.0480%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在
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予价格或标的股票数量的,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按照本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对行权价格、标的股
票总数进行调整。
要求,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等待期为 12 个月、24 个月,自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计。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可行权期 日起至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可行权期 日起至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
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
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
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
行业绩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考核得分
情况
行权安排 0分 60 分 70 分 80 分 90 分 100 分
业绩考
核指标
以 2023 年 -2025 年
三年年均营业收入
第一个行 11%≤A< 12.5%≤A 14.5%≤A 16.5%≤A
为基数,2026 年总 A<11% A≥18%
权期 12.5% <14.5% <16.5% <18%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18%(A)
以 2023 年 -2025 年
三年年均营业收入 16.5%≤A 20%≤A < 22.5%≤A 25%≤A <
为基数,2027 年总 A<16.5% <20% 22.5% <25% 28% A≥28%
第二个行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或 或 或 或 或 或
权期 低于 28%(A),或 B<386 亿 386 亿 元 394 亿 元 402 亿 元 410 亿 元 B≥418 亿
营收累计不低于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注:1、上述“总营业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数据为准;
不同考核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对应相应行权期的可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得分 0分 60 分 70 分 80 分 90 分 100 分
可行权比例
(X)
若股票期权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为 0 分,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
期权份额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若因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有权
调整业绩考核要求,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
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P),
具体如下: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可行权比例
年度绩效等级 P=合格 100%
(P) P=不合格 0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并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最终确定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和关键岗位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