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结束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
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董事徐世峰、独立
董事李祖毅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叶肖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为了顺利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
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制定或修改
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
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拟于 2026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14:4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