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4 2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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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6 月 7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63.50 万份;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1.50 万股。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划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66.00 万份,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93.00 万股。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开始行权。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
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 日。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
起始日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 34.50 万份。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完成
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 426,000 股,本次股票上市
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
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
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9.50 万股;
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429.75 万份。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
权的注销事宜。
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已完成股票
期权的注销事宜。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01.50 万份。2025 年
股票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3.00 万股。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
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
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
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权价格为:P=7.82-0.05=7.77 元/份;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6.41-0.05=6.36 元/份。
权价格为:P=6.57-0.05=6.52 元/份;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7.05-0.05=7.00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
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
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对 2024 年及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
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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