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发展: 林平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4 2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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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平发展”、“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
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19
号)。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
“林平发展”,扩位简称为“林平发展”,股票代码为“603284”。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
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
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88元/股,发行数量1,885.3700万股,全部为新股
发行,无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31.2700万股,
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54.1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40%。
  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约为10,589.08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54.150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77.12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2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3,390,903股,网下有限售期
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380,297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08.2500万股,约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88880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2月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 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
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4,986,26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67,679,869.7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96,23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645,230.28。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771,2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42,853,056.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
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
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3,771,200股,其中网下比
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380,297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8%,约占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96,231股,包销金额为3,645,230.28元,包销
股份的数量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0.51%。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尚未收取的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
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9,008.4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荐及承销费用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
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
付;
的意愿、律师的工作表现及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
付;
  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
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
税率为0.025%。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发行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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