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4 2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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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
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
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分
别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更正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
的相关事项。并在2025年11月26日及2026年1月20日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
披露。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文件的规定。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 代 理 人 ) 共 872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4,714,4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805%。
  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
总经理高焕森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71,28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169%;反
对93,421,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834% ;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0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567,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553%;反对93,421,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146%;弃权4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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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371,41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65%;反
对91,94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61%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705,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532%;反对91,94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637%;弃权1,802,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2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1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84%;反
对93,120,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87% ;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1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434,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609%;反对93,120,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00%;弃权8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14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72%;反
对92,33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89%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429,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70%;反对92,33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377%;弃权1,692,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2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3%。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14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77%;反
对93,267,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04% ;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1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43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86%;反对93,267,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52%;弃权7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09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770%;反
对92,41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61%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38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33%;反对92,41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947%;弃权1,660,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0%。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12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34%;反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对92,334,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97%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41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46%;反对92,33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403%;弃权1,706,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67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015%;反
对91,44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85%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60,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54%;反对91,4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073%;弃权2,04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4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3%。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55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766%;反
对91,722,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183%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845,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32%;反对91,7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052%;弃权1,88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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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6%。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63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922%;反
对91,50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18%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17,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047%;反对91,50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11%;弃权2,028,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3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91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540%;反
对91,19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48%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205,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095%;反对91,19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294%;弃权2,052,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73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371,65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977%;反
对91,78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16% ;弃权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43,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30%;反对91,78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495%;弃权1,72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55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371,50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658%;
反对 91,92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14%;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795,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175%;反对 91,92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479%;弃权 1,734,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567,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同意 371,63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24%;
反对 91,79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348%;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918,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055%;反对 91,79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599%;弃权 1,734,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567,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373,596,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145%;
反对 89,25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878%;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882,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033%;反对 89,25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484%;弃权 2,315,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617,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 371,879,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454%;
反对 91,527,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763%;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165,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810%;反对 91,527,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661%;弃权 1,759,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59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同意 371,6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64%;
反对 91,79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331%;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891,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857%;反对 91,79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543%;弃权 1,769,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60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385,397,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515%;
反对 78,362,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461%;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683,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056%;反对 78,362,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29%;弃权 1,4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 384,373,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314%;
反对 79,297,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7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9,659,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767%;反对 79,297,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88%;弃权 1,49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384,37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319%;
反对 79,295,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68%;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66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783%;反对79,295,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75%;弃权1,4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6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3%。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
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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