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4 19:12: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刘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359,400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9%)的董事刘全先生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3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39,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22%)。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刘全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称
 刘全    董事,副董事长             3,359,400               0.8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刘全     集中竞价方式                839,800              0.22
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以下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股份;自上述承诺期届满后的前三十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
不超过其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前述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
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
过其年初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全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刘全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裕兴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