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6-008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2 月 4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 169,649,46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33%。(“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公司总股本扣除股权
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55,786,3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89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13,863,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01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13,863,13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13,863,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16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46,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2%;
反对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弃权 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59,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551,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0%;
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5%;弃权 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6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7%。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377,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14%;
反对 3,259,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13%;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91,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3.5124%;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
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
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