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 2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 2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208,342,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99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2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4,996,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2%。其中,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76,517,079 股,其中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为 8,733,000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12,066,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7%;
反对 1,0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6%;弃权
份总数的 0.11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700,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1.4754%;弃权 242,5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36%。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11,757,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5%;
反对 1,3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390,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7800%;弃权 255,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1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0%。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内部董事孟思斯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不涉及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11,870,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7%;
反对 1,2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2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503,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5061%;弃权 256,6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1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09%。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
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