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0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前景及
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为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厚
每股收益,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目前正在筹划回购公司股份事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其中,计划回购 A 股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计划回购 B 股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6 亿元(含)。
(四)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风险提示
目前该事项正在筹划阶段,公司将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依法
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议通过后的最终方案可能与本次公告内
容存在差异,请以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最终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本次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