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科科技: 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4 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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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6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75,153,898.2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
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57,24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5,313,737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5,188,242.2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公司股份总数 125,313,7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2 月 1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2 月 1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2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2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2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2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
  咨询联系人:罗建文
  咨询电话:0592-7769618
咨询传真:0592-5780983
八、备查文件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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