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科技: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关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4 18: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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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理罡先生、副总经理雷以金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
因,张理罡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职务;因工作调整原因,雷以金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江顺精
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理罡
先生、雷以金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不会对公司工
作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理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202.75 万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36.71%,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江阴天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以下简称“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202.7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
雷以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1.25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9%,通过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 58.2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
张理罡先生、雷以金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理罡先生、雷以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振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锦红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振峰先生、陈锦红先生具备履行所任岗位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个人简历
   张振峰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工程师;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职于公司总经办;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江苏江
顺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江苏江顺精
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机电事业部负责人;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振峰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
司 49.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振峰先生与公
司持股 5%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振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锦红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罗定市水轮机厂会计;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罗
定市综合化工总厂销售经理;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广东罗定制药厂会计;
至 2025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锦红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
司 4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锦红先生与公
司持股 5%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锦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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