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1 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是否在 本次担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 前期预 保是否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不含
金额 计额度 有反担
本次担保金额)
内 保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000 万元 65,535.56 万元 是 否
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 2,727.87 万元 是 否
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17,542.11 万元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即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
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2026 年 1
月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江苏盛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以下简称“工商
银行嘉定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00100050-2026 年嘉定(保)
字 0007 号】。江苏盛剑为工商银行嘉定支行依据其与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签
订的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00100050-2026 年(嘉定)字
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
“上海银行嘉定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单位提供保证)》【合同
编号:ZDB230260006】。江苏盛剑为上海银行嘉定支行与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27
日至 2030 年 1 月 27 日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
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
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
垫款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 万
元。
于单位提供保证)》
【合同编号:ZDB230260008】。公司为上海银行嘉定支行与上
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半导体”)在 2026 年 1 月 27 日至
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
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
款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
盛剑半导体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担保。
(以
下简称“昆山农商行巴城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昆农商银
高保字(2025)第 0839339 号】
。公司为江苏盛剑依主合同(主债权)及其补充
协议(如有)与昆山农商行巴城支行在 2026 年 1 月 28 日至 2027 年 1 月 27 日(皆
含本日)期间和最高额内可能形成的连续多笔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
权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无需另行审议。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效率,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
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证券法》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6 年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预计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等值外币)。即 2026 年
度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40 亿元(含等值外币)。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
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
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
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6)、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等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其他:上市公司母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张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0.52%股权
法定代表人 张伟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59814645XR
成立时间 2012 年 6 月 15 日
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 301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767.958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从事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环保设备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建设
工程专项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
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
术推广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
经营范围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治理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
机电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设备、风机、通风设备、通
风管道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8,041.64 308,721.11
负债总额 137,077.85 169,407.15
资产净额 140,963.79 139,313.96
营业收入 69,147.39 109,529.51
净利润 4,799.37 8,085.96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江苏盛剑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汪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1MGBX9XK
成立时间 2016 年 3 月 17 日
注册地 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德昌路 318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废气及固废处理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电气自控设备、机
电设备及配件(以上除特种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风
机、通风管道及配件的加工制造、销售、安装、技术设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710.76 67,368.7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0,889.49 42,678.07
资产净额 25,821.27 24,690.65
营业收入 22,155.00 76,679.81
净利润 1,116.32 2,464.75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直接持有盛剑半导体的股权比例为 85.11%,并通过盛
剑半导体员工持股平台上海勤顺聚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有限合伙)、上海勤顺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控制盛剑半导体 9.96%的股权,其余股权由外部投资
者上海榄佘坤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法定代表人 张伟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7EWWBR5P
成立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88 号 6 幢 JT2450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75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
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
经营范围
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
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154.73 59,242.1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5,392.61 43,085.86
资产净额 17,762.12 16,156.25
营业收入 7,954.22 15,251.33
净利润 -1,672.45 2,706.78
注:被担保方均采用单体财务数据。表格中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编号:0100100050-2026
(一)与工商银行嘉定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年嘉定(保)字 0007 号】
同( 【合同编号:0100100050-2026 年(嘉定)字 00084 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
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
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
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首次提款日起算)。
(二)与上海银行嘉定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单位提供保
证)》【合同编号:ZDB230260006】
日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
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
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本 合 同 生 效 前 已 存 在 的 编 号 为 230220052 、 230230062 、 230240054 、
债权应当纳入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
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
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
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
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
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
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与上海银行嘉定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单位提供保
证)》【合同编号:ZDB230260008】
日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
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
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编号为 230240056、23024005701 的《综合授信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资产池专用)》项下债权应当纳入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
围。
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
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
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
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
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
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与昆山农商行巴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昆农
商银高保字(2025)第 0839339 号】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最高额借款及综合授信合
同》【合同编号:昆农商银高借综授字(2025)第 0839340 号】及债权人与债务
人依据该合同约定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业务合同及对该合同和单项合同的修
订、补充,以及相关借款凭证等;(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6 年 1 月 28 日至
币借款、信用证、出口打包放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
函、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出口押汇、出口发票融资等各类业务合同和其他授信业
务合同,以及上述合同的修订、补充、相关借款凭证等;(三)债权人为债务人
履行垫款/付款责任产生的追偿权;
(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部分单项业务
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全部债权。
含本日)
金、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主债权)约定提前收贷产生的可得利息损失、损害赔偿
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的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
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用电子印章盖章后,其他方继续在该合同打印件上盖实体章、签名、按指印的,
各方均认可其效力。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江苏盛剑、盛剑半导体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
保对象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
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盛剑半导体的其他股东未提
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可能发生的担保,属于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部分被担
保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
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余额分别为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89%、57.34%。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