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6-006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2 月 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 8 号 公司三楼 1 号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1,351,30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6.93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1,212,786 99.8483 91,920 0.1006 46,597 0.05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
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
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郑华菊律师、蒋瑞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