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元
生物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72.10 万股,每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109.3 元 / 股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0289 号)。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总投资金额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90,000.00 90,000.00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已将此次超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 79,000.00 万元全部拨付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79,399.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已将此次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79,399.00 万元全部拨付完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158,399.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余额为 129,731.97 万元(未含未到期利息收入)。除本次拟
使用 79,399.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79,399.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 29.99987%。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
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 2022 年 1 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79,399.00 万
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现良 邵路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