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0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确定性;在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因素、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影响,执行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据合同实际履约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相应的会计
期间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
披露了《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公告编号:HBP2025-036),公司收到
恩凯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NK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NK 石油
公司”)发来的《授标函》,NK 石油公司作为伊拉克 Naft Khana 油田的运营商,
确认公司为 Naft Khana 油田复产项目的中标单位,决定将该项目的工程、采购、
运营、维护(EPCOM)合同授予公司。
近日,公司与 NK 石油公司及其伊拉克分公司于伊拉克签订完成 Naft Khana
油田复产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 225,218,000.00 美元(约合人民币 15.96 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恩凯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NK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
执行董事:戴小平
注册资本:40,000 美元
注册日期:2014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号:2097081
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领域上下游投资建设运营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s in the oil and gas sector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新鸿基中心 19 层 1917-24 号房 Rooms 1917-24, 19/F, Sun
Hung Kai Centre, Wan Chai, HK
伊拉克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伊拉克巴格达市曼苏尔区阿米拉特街 601 区 15
巷 30 号 Al-Mansour, Al-Ameerat Street, Sector 601, Alley15, No. 30, Baghdad, Iraq
NK 石油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 NK 石油公司未发生过其他类似较大
的业务往来。
(三)履约能力分析:
NK 石油公司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SH.600759)
(以下简称“洲际油气”)
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4 年于香港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领域上下游投
资建设运营。目前依据其与伊拉克国家石油部直属的中部石油公司(Midland Oil
Company)签署的合同,作为伊拉克 Naft Khana 油田的运营商,在油田区域内开
展勘探、开发、生产等石油作业活动。Naft Khana 油田属于历史在产油田,历史
峰值产量 2.5 万桶/天。公司判断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恩凯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NK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
乙方: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为(1)油田现有设施的检查、评估和维修;(2)CPF 改造;(3)气体处理
单元建设;
(4)FSF 改造;
(5)电厂建设; (7)为期 3 年的
(6)业主营地建设;
运维服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并提供合同履行必要的支持。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并完成项目,并应对项目中的任
何缺陷进行补救,使项目完成后符合合同中所述的工程目的;应在甲方要求时,
提交拟用于施工的安排和方式的详细信息。对于 EPC 工程,乙方应对所有现场
操作、施工方式和所有工作的适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对于后续的运维服
务,乙方应负责安排运维人员,并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高效、专业地执行工作;应
与甲方协调所有的维修保养计划,并至少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免
影响油田的运作和生产能力。
上述款项的支付及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等提供担保。
之后 36 个月提供运维服务。
双方同意首先由双方有权解决争议的代表通过谈判真诚协商解决可能产生
的任何法律争议。当一方认为存在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纠纷时,该方应向另一方
发出有关法律纠纷的书面通知,双方授权代表应于收到法律纠纷通知 30 日内在
双方都可接受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面、交换相应的信息并尝试解决争议。如果在
收到法律纠纷通知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仍未解决,或者收到该法律争议通知的一
方未能或拒绝在规定时间内会面,则任一方均可启动仲裁程序。仲裁应在香港并
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的仲裁规则进行。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则应以违约金而非罚款的
方式向甲方每日支付 EPC 工程价值 0.2%的金额。违约金应逐日累积,直至临时
验收里程碑完成为止,最高累计不超过 EPC 工程价值的 10%。
关键节点为:2026 年 10 月 27 日主要设备基础施工完成;2027 年 4 月 20
日机械完工;2027 年 5 月 31 日临时验收证书签发、运维期开始;2030 年 5 月
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投入法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
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自有资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备合同履行所需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和产能等要素,具备项目执行
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本次签订合同的金额为
入的 61.20%。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
确认收入,公司将按照相关披露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本次合同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在中东地区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本项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2027 年度
以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
响。
五、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并确认收入存在不
确定性;在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法规政策、市场因素及政治经济
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影响,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尽管合同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
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但由于项目投资金额大、工程执行周期长,在项目具体建
设过程中可能出现支付滞后等情形,公司由此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增加、货款回收
周期加大等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Naft Khana 油田复产项目 EPCOM 合同》。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