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2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
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4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10号和
盈中心C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
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和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下同)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63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3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将上述敞口授信额度由63亿元增加至83亿元,非敞口(低
风险)授信额度由35亿元增加至45亿元,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
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
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上市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
和之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的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不含单事单议履行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股
权质押、资产抵押、留置、定金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银行授信、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
赁、债权转让等。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担保额度有
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
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
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3月4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