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通”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金海通半
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8.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8,7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 131,888,125.0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361Z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
募集资金
总额
募集资金
净额
超募资金
?不适用
总额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度(%) 用状态时间
半导体测试设备智能制造及创新研发中心一
期项目
募集资金 年产 1,000 台(套)半导体测试分选机机械零
使用情况 配件及组件项目
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公司积极寻找新项目或审慎研究 不适用 不适用(注 2)
判断现有项目是否追加投资
补充流动资金 100.57(注 3) 不适用
是否影响
募投项目 □是?否
实施
注 1:上表中的累计投入进度系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进度。
注 2: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年产 1,000 台(套)半导体测试分选机机械零配件及组件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205.05 万元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
项目或审慎研究判断现有项目是否追加投资,保荐机构对公司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
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
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 100%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所致。
(四)投资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为保证投资风险
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
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五)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最近 12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最近 12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368.18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28,7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1.8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365.69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32,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32,000.00
注:上表中的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系滚动计算所得。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
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等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并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
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开展、建设进程和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
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