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自 2025 年 12 月 2 日起的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逸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
金额不低于(含)150,000 万元,不高于(含)250,000 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
超过 15 元/股。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恒逸集团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43,252,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未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如未作特别说明,下同)的 3.98%,增持金额
为 119,982.80 万元(不含手续费);恒逸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 135,810,3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增持金额为 119,988.87 万元
(不含手续费);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手续费),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股比例从 50.28%增加至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554,931,008 股,持股比例
为 43.16%,通过恒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逸投资持有公司 256,338,027 股,持股
比例为 7.12%。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
的公告》
(2024-147)、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2025-065)。
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12 个月内,恒逸投资未曾披露增持计划,恒逸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逸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
低于(含)150,000 万元,不高于(含)250,000 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本次增持计划
的增持价格区间由不超过 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5 元/股。除此之外,原增持计
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达到 5%整数倍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于增持恒逸石化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期间,恒逸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3,603,300
股,增持金额为 4,074.07 万元(不含手续费);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期间,恒逸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5,419,257 股,
增持金额为 16,844.19 万元(不含手续费),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恒逸投资合计增持 19,022,557 股。
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合计持股比例从 57.49%增加至
算,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本次合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恒逸集团及
恒逸投资合计持股比例从 62.76%增加至 63.34%。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奔竞大道 353 号杭州
住所
国际博览中心 A 座 62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岸明珠广场 3 幢
住所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2 月 2 日
股票简称 恒逸石化 股票代码 00070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股 1,902.26 0.53
合 计 1,902.26 0.5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恒逸集团 169,458.05 47.04 169,818.38 47.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458.05 47.04 169,818.38 47.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37,672.91 10.46 39,214.84 10.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672.91 10.46 39,214.84 10.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07,130.96 57.49 209,033.22 58.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130.96 57.49 209,033.22 58.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恒逸集团及恒逸
向、计划 投资计划自 2025 年 12 月 2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股份金额不低于(含)150,000 万元,不高于(含)250,000
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10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2)。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区间由不
超过 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5 元/股。除此之外,原增持计
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是? 否□
约收购的情形
增持主体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
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增持公司股份 143,252,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增持金额为 119,982.80
万元(不含手续费);恒逸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费);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063,14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75%,累计增持金额为 239,971.67 万元(不含手续费),恒逸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股比例从 50.28%增加至 58.02%,本次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的持有股份情况
如下:
单位:股、%
增持前 增持后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未剔除 (剔除回 持股数量 (未剔除 (剔除回
回购股份) 购股份) 回购股份) 购股份)
恒逸集团 1,554,931,008 43.16% 47.11% 1,698,183,793 47.14% 51.45%
恒逸投资 256,338,027 7.12% 7.77% 392,148,388 10.89% 11.88%
合计 1,811,269,035 50.28% 54.88% 2,090,332,181 58.02% 63.34%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股份的增
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
规,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尚需就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结果予以公告;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属于《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内容,增持数量在增持计划范围内,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