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2 证券简称:方正阀门 公告编号:2026-003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474,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265%,可交易
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
本次解
控股股
本次 本次解 除限售
东、实 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或 解限 除限售 股数占
序号 际控制 任职情况 限售的股
名称 售原 登记股 公司总
人或其 票数量
因 票数量 股本比
一致行
例
动人
董事、副
董秘
温州市润工
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 474,598 0.3265% 1,827,681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股票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
股东陈永兴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公
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温州市润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5,697 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川华、夏旭
烽、焦伦龄、梁光永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以及离任监事陈
李用、赖嫣红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 2 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等有关规定对以上股东的股票办理股票
解除限售登记。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4.3 条规定:“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解除限售,
离任监事按照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解除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39,567,013 27.22%
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05,787,987 72.78%
总股本 145,355,000 1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
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报明细清单》;
告的通知》。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