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控股股东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2月2日召开
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金融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总额人民币5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的融资事项,按其22.83%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折合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1,415万元。公司向格力金投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6年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
(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
称“东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期限五年,在授信有效期内额度可
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方式。在上述授
信额度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签署相应
法律文件。格力金投为公司授信敞口5,000万元提供股权比例担保,并作为保证人与
东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向格力金投支付担保费用。万国江先生为
格力金投向公司提供的前述担保提供担保,公司同时为万国江先生、格力金投的前
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公司向东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且相关担保及反
担保事项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决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恩
注册资本 1,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8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 1 号港湾 1 号科创园 24 栋 C 区 1 层 248 室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格力金投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格力金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99,970.21 3,560,041.37
负债总额 1,827,284.03 1,729,885.51
净资产 1,672,686.18 1,830,155.85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9,426.70 187,385.15
利润总额 28,046.81 -12,395.53
净利润 12,130.37 -23,817.84
经查询,格力金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向债务人所提供的相关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等)以及其他金
融交易所形成的主债权,具体以实际发生的主债权合同约定为准。
拾壹万伍仟元)。
期间自2026年02月02日起至2028年06月08日止;符合法定债权确定标准的,以实际
债权确定日期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38,100万元。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43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644.7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
额为2,151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与关联方格力金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