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1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林木港 5.22%
林戴钦 5.22%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6%
林木港 4.84%
林戴钦 4.84%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69%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林木港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林戴钦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91440300359818423T
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
月 3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详见公司于
于 H 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20,013,000 股增加至 560,902,900 股,林
木港、林戴钦、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
变,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情况具体
如下:
权益变 资金来
变动 变动
变动前股 变动后股 权益变动 动的 源(仅
投资者名称 前比 后比
数(股) 数(股) 方式 时间区 增持填
例(%) 例(%)
间 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林木港 27,151,626 5.22 27,151,626 4.84 / 2026-2-3 /
林戴钦 27,151,626 5.22 27,151,626 4.84 / 2026-2-3 /
瑞昌市鲲鹏
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三、 其他说明
导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东鹏饮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