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
规定以及安培龙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安培龙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
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近期资本市场动态、募集资金管理与
使用规范、股份变动、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等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
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股份变动、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等方面
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安培龙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靳盼盼(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培训情况报告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安培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
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规范、股份变动、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
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安培龙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期 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靳盼盼 刘 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