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3 日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新时代广场 B 座 18 楼贵宾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6 人,代表股份 111,756,01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9,877,8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54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1 人,代表股份 1,878,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3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 1,878,34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1 人,代表股份 1,878,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34%。
席了本次股东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36,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1%;
反对 99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05%;弃权 23,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59,28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13%。
表决结果:本议案由 出 席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上 通 过。
提案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856,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2%;
反对 87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44%;弃权 2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78,98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8%。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61,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05%;
反对 96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6%;弃权 28,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84,28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 师出 具的法 律 意 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
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 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