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3 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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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07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11/29~2026/5/28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037,918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252%
    累计已回购金额          4,099.0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8.49元/股~41.8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44%,使用资金总额 59,997,038.8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2,936.01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3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8,528.99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
回购,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98 元/股(含)。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1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 34.98 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 52.00 元/股
(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于延长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此外,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每月回购进展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第四次回购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37,91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097.67 万股的
比例为 0.22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1.82 元/股,最低价为 28.49 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89,964.3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的 2%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605,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8%,与前次达
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220,958,468.2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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