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3 00:03: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6-002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董事 LEE
LAWRENCE 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友涛先生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增持
主体拟自2025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0.00万元(含)。
已经过半。增持主体因受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窗口期和自身统筹安
排等综合因素影响,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董事LEE
LAWRENCE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寅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18,932,632          3.92
LEE LAWRENCE       董事                       200,000           0.04
徐友涛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注1: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通过GLOBE HOLDINGS(HONG KONG)CO., LIMITED、平证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间接持有公司53.10%的股份,合计持有57.02%的股
份。
注2: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有变化,但此次增持股份计划期间处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期,激励对象持续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故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有所变动。此处持股
比例按2026年1月30日总股本计算。
划;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主体                     职务                     增持金额
陈寅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LEE LAWRENCE          董事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徐友涛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主体拟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3日起
至2026年5月2日,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
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易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增持主体因受
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窗口期和自身统筹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尚未
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
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
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格力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