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
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
并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综上所述,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为不超过人
民币 195 亿元(或等值外币)。
在上述审批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元铭芯微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元铭芯微电子”)通过相应审议程序,同意就公司向国家开发银
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贷款
业务,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
合同》,元铭芯微电子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抵押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子公司审批程序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融中心二期 B 座 2001、2201、2301
件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检测;集成电路的设计与开发;
软件技术的设计与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
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50,133.25 1,689,666.74
负债总额 1,149,305.43 999,716.1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82,601.21 767,942.74
流动负债总额 822,033.14 722,332.7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5,802.79 3,687.05
净资产 752,731.28 646,748.94
营业收入 1,673,433.20 1,746,365.03
利润总额 93,438.65 58,965.66
净利润 71,263.31 49,868.45
备注: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包含银行贷款)为合并口径数据。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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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发生主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或抵押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或发生抵押权人认为可能导致借款人和/或抵押人无法完全履行还款或担保责任
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自行采取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分抵押物,并
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超出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金额的,
归抵押人所有。因抵押人的原因导致抵押权人无法自行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
的,抵押人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二)当主合同项下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后,抵押权人可以向抵押人发出强制
执行的通知,抵押人应采取一切适当的行动协助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进行依法处置。
(三)借款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规定的实现抵押
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
该抵押物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抵押人应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通知应当支付
该等孳息的义务人。
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抵押
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
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
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应由抵押权
人承担的除外)等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押登记机构完成办理抵押物登记。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10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08%。公司仅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7.09 亿元(涉及外币的,则按照国家
外汇局网站公布的 2026 年 2 月 2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8.27%,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