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
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
月3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不再执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15:00。
议室。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份数85,754,3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25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1,886,9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214%;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2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867,4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37%;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22,592,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37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8078%;反对76,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9659%;弃权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3%。
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56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0584%;反对127,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2970%;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5%。
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
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85,504,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1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5484%;反对8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1542%;弃权16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7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2,48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0545%;反对13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4522%;弃权13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33%。
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
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2,565,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4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1050%;反对95,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696%;弃权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54%。
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
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85,56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0895%;反对12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652%;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周奋律师、王欢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