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董事会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关于提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的函》。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
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
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
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
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
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
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万元(含)。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0.29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58.72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29.36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持有的公司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卖出公司股份 181.2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
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
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
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3)。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