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5,971,2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已
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的 32.14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6 人,代表股份 3,898,0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已
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的 0.6395%。
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42,993,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79%;
反对 1,65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0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81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08,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2.4203%;弃权 3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8%。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同意 42,972,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10%;
反对 1,66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0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87,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2.6410%;弃权 48,7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7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2,996,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61%;
反对 1,634,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82%;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15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11,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9329%;弃权 51,7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2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2,996,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45%;
反对 1,602,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8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11,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1146%;弃权 84,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1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4%。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2,99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20%;
反对 1,618,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32%;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54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09,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327%;弃权 69,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2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4%。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2,994,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07%;
反对 1,618,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2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5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09,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5276%;弃权 69,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2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4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2,987,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57%;
反对 1,60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31%;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9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0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3018%;弃权 85,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1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16%。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3,031,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33%;
反对 1,569,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3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8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46,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0.2731%;弃权 81,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6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18%。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3,000,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39%;
反对 1,59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51%;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9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15,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0.9812%;弃权 85,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1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2,995,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18%;
反对 1,602,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7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9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09,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1223%;弃权 85,2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13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65%。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2,975,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75%;
反对 1,596,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2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4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90,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0.9530%;弃权 111,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63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37%。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 43,005,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58%;
反对 1,6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32%;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7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20,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0735%;弃权 7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99%。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同意 43,003,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16%;
反对 1,602,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7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7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18,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1223%;弃权 7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99%。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43,000,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31%;
反对 1,606,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59%;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7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14,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2197%;弃权 7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99%。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198,220,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52%;
反对 1,568,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4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4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49,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0.2372%;弃权 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49%。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同意 198,190,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98%;
反对 1,599,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03%;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39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18,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0325%;弃权 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2%。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八)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3,000,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40%;
反对 1,60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53%;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7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1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2121%;弃权 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4%。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林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九)《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198,207,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84%;
反对 1,557,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235,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9.9525%;弃权 10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85%。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98,165,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78%;
反对 1,660,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194,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2.5922%;弃权 4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7%。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