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5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代表股份数303,525,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129%。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为 4 人,代表股
份数 298,398,7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218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94人,代表股份数5,12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235,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44%;反对 2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3%;弃权 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靖珂、吴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