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明阳科技
股票代码:92066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明玖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南村屯村东路 281 号
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南村屯村东路 2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苏州玫玖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南村屯村东路 281 号
通讯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南村屯村东路 2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明祥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 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沈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 8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沈培玉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 88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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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
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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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明阳科技 指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苏州明玖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玫玖管理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询企业(有限合伙)
、王明祥、沈旸、沈培玉
苏州明玖 指 苏州明玖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玫玖 指 苏州玫玖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 70.8793%。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 年 1 月 8 日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 司 股 份 1,174,375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的比例下降到 70.0000%。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书中若存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
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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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明玖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明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明祥)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71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P877GX3
注册地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南村屯村东路 28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 苏州玫玖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明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明祥)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62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TCXBHXG
注册地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南村屯村东路 28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姓名 王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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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2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 88 号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姓名 王明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2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 88 号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姓名 沈培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25************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 88 号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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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明玖、苏州玫玖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
祥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明祥、沈旸、沈培玉,因此,苏州明玖、
苏州玫玖、王明祥、沈旸、沈培玉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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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明玖和苏州玫玖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
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5-132),根据上述公告,苏州明玖
及苏州玫玖的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 拟减持
名称 数量 数量占总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股份来 原因
(股) 股本比例 源
(%)
苏州 不 高 于 1.0676% 集 中 竞 自 本 公 根 据 市 北 京 证 合 伙 企
明玖 1,425,809 价 或 大 告 披 露 场 价 格 券 交 易 业 合 伙
宗交易 之 日 起 确 定 , 所 上 市 人 的 资
易 日 后 于 公 司 ( 含 权
的 3 个 上 市 的 益 分 派
月内 发 行 价 转 增 股
格 份)
苏州 不 高 于 0.9324% 集 中 竞 自 本 公 根 据 市 北 京 证 合 伙 企
玫玖 1,245,241 价 或 大 告 披 露 场 价 格 券 交 易 业 合 伙
宗交易 之 日 起 确 定 , 所 上 市 人 的 资
易 日 后 于 公 司 ( 含 权
的 3 个 上 市 的 益 分 派
月内 发 行 价 转 增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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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明玖和苏州玫玖的上述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明阳科技中拥有权益股
份的可能。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任何明确
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发生权益
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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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明玖和苏州玫玖于 2026 年 1 月 8 日至 1 月 29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74,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苏州明玖 集中竞价 989,094 0.7406%
苏州玫玖 集中竞价 185,281 0.1387%
本 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61,760,687 46.2445% 61,760,687 46.2445%
王明祥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24,050,000 18.0079% 24,050,000 18.0079%
沈旸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0 0.0000% 0 0.0000%
沈培玉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6,151,600 4.6061% 5,162,506 3.8655%
苏州明玖
其中:无限 3,231,839 2.4199% 2,242,745 1.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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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2,698,800 2.0208% 2,513,519 1.8820%
苏州玫玖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合计 94,661,087 70.8793% 93,486,712 70.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明阳科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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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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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
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
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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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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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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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基本情况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
明阳科技(苏州)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济技术开发区乌金路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明阳科技 股票代码 920663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南村屯村东路 281 号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屯南村屯村东路 28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明祥
及住所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东 人
?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表决权委托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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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明玖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151,600
持股比例:4.60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苏州玫玖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698,800
持股比例:2.0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明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
持股数量:61,760,687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46.2445%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沈旸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例
持股数量:24,050,000
持股比例:18.007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沈培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4,661,087
持股比例:70.87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明玖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5,162,506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 持股比例:3.8655%
- 18 -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苏州玫玖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13,519
持股比例:1.88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明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1,760,687
持股比例:46.24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沈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4,050,000
持股比例:18.007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沈培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3,486,712
持股比例:70.0000%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明玖和苏州玫玖的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明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阳科技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
继续减持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
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的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 19 -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明玖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苏州玫玖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明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沈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沈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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