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建科咨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 10 天。公
示期内,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公司进行反馈。截至公示期满,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
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包括: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的;
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
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等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