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况概述
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
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
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披 露 在 《 证 券 日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公告。
号:2026-010),优必选、董剑刚、厉彩霞、诚锋投资、锋驰投资就本次交易作
出了进一步承诺。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优必选就本次交易作出的进一步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本公司所持有资产的
计划。”
三、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优必选股东会审批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对优必选本次交易
事项的审阅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本次交易的完成
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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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