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易: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30 2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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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6-01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司股
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
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
披露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是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 上市或者
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二)。
同时,公司 2022-2024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之(七)。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
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
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公司 2025 年度未出现上述情形,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
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二、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告。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
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
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
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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