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6-002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再审立案条件尚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半导体”)等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申请再审,其中再审申请人为大唐半导体的案件38个。相关内容请见公司
于2025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案件进展情况
大唐半导体目前已被吸收合并注销,诉讼主体资格已由大唐投资控股发展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发展”)承继,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
提交再审申请书,并变更了再审请求。近日,公司陆续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再审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大唐发展(系依法吸收合并大唐半
导体而存续的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实利通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再审请求
利通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能返还的部分向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承
担20%的补充责任;或者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累计为12,945.78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涉诉案件金额累计为11,789.96万元,均未达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尚需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
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