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
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有7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及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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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欣睿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的公
司股份1,000,000股转让给其配偶李韵先生,其本次股份减持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预先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其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其此
前已披露的转让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转让股份计划及相关承诺的
情形,并于本次转让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后及时披露了实施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2025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
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
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不属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其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且系根据已披露的转让股份计划所
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其在转让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3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
事项之前,该3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确认在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做出,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前述对象在交易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
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另2名核查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次激励
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2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与其本人沟通确认,其在股票交易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未掌
握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及核心要素等关键内容,相关交易行为系基于对
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独立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决策。上述对
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主观故意,相关股票买
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其
在自查期间内未向任何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亦未基于相关信息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基于审慎原则,经沟通,该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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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在本
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限定知情人员范围,对接触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相
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清单》。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