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海沃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的人
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中海沃邦与兴业银行签订了《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约定授信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整(小写:800,000,000 元),其中:贰亿元用于中、短期流
动资金贷款(中期流贷敞口不超过壹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商票贴现、国内反向保理,担保方式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针对前述授信额度中涉及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与兴业银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兴业银行与中海沃邦在一定期限
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
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
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中海沃邦其他股东未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且中海沃邦未向公司提
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0,000.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60,00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 40.24%、30.18%,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
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
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