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泰建设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建泰建设”)于前期中标了珠海华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珠海华聚”)公开招标的珠海裕华项目 103、106、110 地块桩基础、主体
建安及周边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并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及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2 月 3 日、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现因本项目 103 和 106 地块定位变化,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原合同范围发生
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履行。经建泰建设与珠海华聚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原合同,并
于近日签订了终止协议。对于建泰建设已实施完成的部分,将严格依照合同约定
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结算与支付。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发包人):珠海华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小学施工工作,乙方已完成工作的工作界面具体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在本协议
签订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确认及开展相关验收工作,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及
监理单位组织的验收工作。
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结算原则等条款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双方签署结算
确认书。
质保期限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自工程已完成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后起算;如本协议
签订后,质保期起算前,乙方已完成工作内容出现保修事项或出现质量问题等,
乙方仍应对此期间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已完成工作的保修内容及要求按原合同的
相关约定执行。如乙方未能妥善履行相应的保修责任,甲方有权直接自行或委托
第三方履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上述质量保修责任不因原
合同终止而免除。
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协议
明确约定了对已完工程量的结算与支付安排,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合同终止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约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