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6年1月30日9:15-15:00
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瑜
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重庆瑜欣平瑞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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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607,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的 0.201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2%。
(三)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及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31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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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10%;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6%;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股
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2.00《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31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10%;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6%;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股
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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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315,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10%;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6%;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股
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4.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8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252%;反对 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95%;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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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 5.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58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678%;反对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00%;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21%。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钟洪冰律师和王汉林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结论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