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6 证券简称:趣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中马街道使君街 9 号绿地中心 1
号楼 16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 12,048,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6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8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及其代理人共 3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7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9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7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95,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377%;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23%。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分项选举非独立董事李勇先生、李亮先生、贺丹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741,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40,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14%。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40,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分项选举独立董事蒋宇捷先生、李建滨先生、钱
弘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740,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88%。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41,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40,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1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煜律师、崔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