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6-001 号
关于盐城悦欣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
灌东盐场 310MW 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盐城悦欣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悦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悦海新能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盐城悦欣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悦欣新能源公司”)增资 20,825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灌东盐场 310MW
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盐城悦欣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灌东盐场 310MW 渔光互补光伏
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国资部门审核
批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政策变动、项目建设、项目
经营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促进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悦海新能源公司向其控股子
公司悦欣新能源公司增资 20,825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灌东盐场 310MW 渔光互补
光伏项目。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盐城悦欣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增资 20,825 万元。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盐城悦欣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灌东盐场 310MW 渔光互补光伏
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国资部门审核
批准。
(三)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为促进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悦海新能源公司向悦欣新能
源公司增资 20,825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灌东盐场 310MW 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控股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盐城悦欣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91320921MADMX48H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刘锋
成立日期 2024/05/31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 万元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翠湖路西侧新泰路南
注册地址
侧灌东工业邻里中心办公写字楼三楼 301、314 室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翠湖路西侧新泰路南
主要办公地址
侧灌东工业邻里中心办公写字楼三楼 301、314 室
控股股东 盐城悦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主营业务
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
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
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专用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热力生
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D441 电力生产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06 25.90
负债总额 16.05 5.9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01 20.00
资产负债率 44.51% 22.78%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01 0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比 占比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 (%)
合计 500 100 25,000 100
(1)项目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投资新项目
项目名称 悦欣灌东盐场 31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装机交流
项目主要内容
侧容量 310MW(直流侧容量约为 385MWp)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东盐场
项目总投资金额 10.23 亿元
股权穿透后公司投资金额为 4.43 亿元(公司为悦海
上市公司投资金额 新能源公司 51%控股股东,悦海新能源公司为悦欣新
能源公司 85%控股股东)
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
预计开工时间 2026/02
预计投资收益率 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6.46%(税前),5.36%(税后)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是 □否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由悦欣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出资方包括悦海新能源公司以及响水县
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响水兴海公司”)。项目总装机为 310MW,项
目总投资约 10.23 亿元,经营期为 25 年。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将悦欣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500 万元增加至
响水兴海公司增资金额为 3,675 万元。增资完成后,悦海新能源公司持有悦欣新
能源公司 21,25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85%股权,响水兴海公司持有 3,750 万元认
缴注册资本、15%股权,双方资金在 2029 年 9 月 30 日前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分批
次、同比例到位。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注册成立悦欣新能源公司,并成功取得电力接入批复意见。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碳达峰试点城市,盐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型电力系统为依托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
式变革,以重点产业链碳标识认证管理为抓手积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高质
量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绿色能源之城、绿色制造之城、绿色生态之城
和绿色宜居之城。悦欣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灌东盐场 310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变革和盐城低碳发展的政策导向。
国内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快速增长背景下,新能源电站装机规模在能源结构体
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投资光伏电站项目契合新能源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
公司战略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悦海新能源公司以及响水兴海公司双方以货币
方式同比例进行,增资总额为 24,500 万元,其中悦海新能源公司增资 20,825
万元,响水兴海公司增资金额为 3,675 万元,均为自有资金。
三、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共同增资方
(1)股东 1 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全称 响水县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320921MA27B67D4F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陈桂超
成立日期 2021/10/29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不锈钢产业园内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不锈钢产业园内
控股股东 响水县港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参股股东
许可项目: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供暖服务;建
主营业务
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2)股东 1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4,333.31 278,142.13
负债总额 370,379.65 246,183.22
所有者权益总额 33,953.66 31,958.91
资产负债率 91.60% 88.51%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49.18 2,523.98
净利润 1,994.75 1,837.09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盐城悦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响水县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盐城悦欣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一)增资方案
乙方认缴 75 万元,占 15%股权。
仟伍佰万元整),其中甲方增资 20,825 万元,乙方增资金额为 3,675 万元。增资
完成后,甲方持有丙方 21,25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85%股权,乙方持有丙方 3,75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5%股权,丙方注册资本金变更为 25,000 万元,双方资金在
(二)各方权利与义务
(1)对丙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的股东权限,对丙方经营管理享有
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文件。
(2)在股东会等决策机构中,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对涉及丙方
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协助丙方办理增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履行集团内请示审批手续、
签署必要文件、提供相关资料等。
(4)遵守丙方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按照约定时间、方式和金额向丙方
足额出资。
(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收甲方、乙方的增资款项,用于灌东盐场二期
项目开发建设及公司日常经营。
(2)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审
批、备案手续,确保增资行为合法有效。
(三)保密条款
各方对本协议的谈判、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
密、财务信息等保密信息均应严格保密。未经披露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
他第三方披露,但根据法律法规或政府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四)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
的,还应全额赔偿。
(五)争议解决
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除提交上级主管单位处理外,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立足绿色低碳发展大势、深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既
紧扣国家“双碳”战略发展方向,积极响应国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号召,又深
度契合盐城市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区的整体规划与发展要求,助力地方绿色产业生
态的构建与升级。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持续锚定“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
三大核心发展领域,明晰业务发展主线,加快战略转型与产业升级步伐,不断优
化业务结构,聚力打造布局合理、协同高效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为公司新能源业
务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政策变动风险:电价方面,集中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面临不确定性;
限电方面,江苏地区能源消费高,为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近年来新能
源装机持续提高,在负荷端电力需求降低月份,限电将成为新常态。
(二)项目建设风险:送出线路方面,新能源项目并网时间受供电公司送出
线路建设的不可控因素影响;组件价格方面,组件价格波动将导致光伏项目建设
成本变化具有不确定性。
(三)项目经营风险:随着电力系统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补偿、考核收
费机制将长期存在,项目经营期投资回报不确定性有可能增加。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